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证据必须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即时聊天软件包括qq、微信等,聊天记录想要作为证据,对方的聊天账号需要实名认证,或者绑定了银行卡,能够证明该账户是他本人的。另一方面聊天记录截图是没有用的,法官是需要看本人手机的核查聊天记录,而且聊天记录是不能删减的,最好是将聊天记录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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