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法律关系,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为满足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因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名誉、荣誉而发生的关系。因发明以及因创作出科学、文学、艺术作品而发生的权利义务方面,都属于人身法律关系。
财产法律关系,是与财产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指因财产的归属和流转而形成的满足民事主体财产利益需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者区别:
权利性质不同:人身法律关系具有人身专属性,与权利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但名称权可以转让;财产法律关系通常可以转让。
保护方法不同:人身法律关系既有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非财产性的责任方式,也有赔偿损失等财产性的责任方式。财产法律关系主要发生财产性的责任方式,例如请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